当前位置: 首页 > 走进少春 > 少春校史
全面实行原南昌少春中学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系列报道二
发布时间:2017-04-18 00:00  阅读:813次

根据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,即日起开始全面实行原南昌少春中学教育教学管理制度,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
各部门、各班主任、生活老师:

   本着“依法治校、从严治校”的原则,学校在原校纪和学生违纪扣分细则的基础上,作了较大的修改。现将修改后的《南昌少春中学的校纪》、《南昌少春中学学生操行纪律扣分细则》发给你们,望认真贯彻执行。具体要求如下:

1、         新的《南昌少春中学的校纪》、《南昌少春中学学生操行纪律扣分细则》从20161122日起施行,解释权由政教处负责。

2、         11211126为学习周,各班要利用班会或早读等时间组织学生认真学习,要求学生要熟悉各条款的内容,班主任要讲明制定和完善《校纪》、《学生操行纪律扣分细则》的重要性,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,充分发挥黑板报或宣传栏的作用。

3、         本周后为检查验收周。政教处将利用时间对学生掌握《校纪》、《学生违纪扣分细则》进行测试。

咨询电话:88333199

附一:班级目标管理检查细则

 

 

附二:南昌少春中学24小时校风校纪值班检查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