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,即日起开始全面实行原南昌少春中学教育教学管理制度,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各部门、各班主任、生活老师:
本着“依法治校、从严治校”的原则,学校在原校纪和学生违纪扣分细则的基础上,作了较大的修改。现将修改后的《南昌少春中学的校纪》、《南昌少春中学学生操行纪律扣分细则》发给你们,望认真贯彻执行。具体要求如下:
1、 新的《南昌少春中学的校纪》、《南昌少春中学学生操行纪律扣分细则》从2016年11月22日起施行,解释权由政教处负责。
2、 11月21日—11月26日为学习周,各班要利用班会或早读等时间组织学生认真学习,要求学生要熟悉各条款的内容,班主任要讲明制定和完善《校纪》、《学生操行纪律扣分细则》的重要性,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,充分发挥黑板报或宣传栏的作用。
3、 本周后为检查验收周。政教处将利用时间对学生掌握《校纪》、《学生违纪扣分细则》进行测试。
咨询电话:88333199
附一:班级目标管理检查细则
附二:南昌少春中学24小时校风校纪值班检查表